文本框: 公安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工作部门:
     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、监察科、警务督察队、及各分局纪委办、监察科是受理群众举报的工作部门,办公室信访室控告申诉的专门工作部门。
文本框: 情况属实

情况不属实

 
文本框: 告知举报人文本框: 一般案件一个月内查结并答复;重大案件三个月内查结并答复;特别重大案件六个月内查结并答复,对违规违纪民警作出相应处理文本框: 进行调查核实文本框: 指派专人负责,制作笔录举报文本框: 当面举报文本框: 书面或者电话控告的文本框: 举报人公安机关举报的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