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本框: 本岗位责任人员: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受理人员。电话:8396047文本框: 接入服务单位、固定IP地址的单位:
自网络开通30日内
文本框: 给备案单位回执备案登记表一份文本框: 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,备案单位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各执1份。
标准:按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完整、清楚,规范
文本框: 市公安局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处(市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:0935-8396008)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用户备案流程图